標識導視設計合同是指雇主與設計師之間的協議,旨在確保根據雙方需求設計出最佳的標識導視方案。本文將從設計范圍、價格、交付時間和知識產權等4個方面詳細闡述標識導視設計合同的編寫方法,以幫助設計師和雇主達成一個滿意的合同協議。
第一,明確設計范圍
合同必須具體列出標識導視設計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標志、招牌、墻體、道路、停車場、樓道、出入口、服務中心等。描述必須具體、明確,并符合雇主的業務需求。
第二,在合同中定義所需文件的格式和文件格式的使用權。安排稿件、圖片等的授權,并定義規范。
第三,在合同中明確設計中涉及到的細節、修訂次數和需要采取的措施,這樣會讓雇主和設計師在合同簽訂后避免爭執。
第一,定義服務的價格體系
最常見的收費系統有固定收費和按小時計費兩種。如果是前者,設計師將根據雇主的需求和項目規模提供一個固定的價格,如果是后者,設計師將根據項目的工作量和預定的收費標準提供一個準確的計費時間表。
第二,在合同中定義價格的明細和付款方式。列出具體的價格和服務項目,并列出每個項目的付款方式。雇主需要支付多少比例的設計費,并在何時付款。
第三,明確各種額外費用。在合同中,一定要很明確所有的額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餐飲、印刷和圖案制作等,這些費用不包含在正常的設計服務收費之中。
第一,指定項目的開始日期和交付日期。
合同必須明確指定項目的開始日期和交付日期。這樣一來,雇主就可以和設計師協商出可接受的時間表。如果設計師不能在預定的時間內完成工作,雇主可以取消合同,以免造成經濟損失。
第二,列出項目的協作和溝通:
在合同中明確規定任務期內的雙方工作安排、任務互譯和任務進度關注,并在必要時,共同遵循一份文案/圖紙標準等。
第一,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合同必須規定設計師創作出的標識導視方案的知識產權歸屬方。最好的做法是將知識產權明確分配給雇主。但是,如果設計師堅持保持知識產權,那雇主必須有一個專門的協議來授權該標識導視方案的實現。
第二,知識產權的轉讓方式。
合同必須明確規定轉讓知識產權的方式,包括是否授權第三方使用、付錢后轉讓擁有權等等。
第三,在合同明確規定,設計師不得以任何方式把他們在合同項下為雇主完成的所有工作轉售或轉授權。
總結:
通過上述4個方面的詳細闡述,我們可以了解到如何制定一個完整可行的標志導視設計合同。在實際的項目中,我們需要在合同中描述設計范圍,定義價格體系,制定好交付時間,并明確知識產權的歸屬方和轉讓方式。只有在了解了這些信息,并對其進行規定,才能制定出一個完整的、任務清晰的、結構嚴密的標識導視設計合同。
以上標識導視設計合同精彩介紹完,接下來我們一起欣賞上海vi設計公司部分案例:
標識導視設計合同配圖為上海vi設計公司作品
標識導視設計合同配圖為上海vi設計公司作品
本文關鍵詞:標識導視設計合同